政策法规

重点支持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冷链物流设施

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日前发改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简称专项)。

据悉,本专项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

同时,该专项还将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按本办法第九条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均为一次性安排,其他专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本专项不再重复安排。

上个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重点抓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补齐农产品流通设施短板,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完善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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